今年年初,市民童小姐在一家影楼拍摄了一组写真。然而,直至前两天,她惊觉影楼在未获其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她的写真用作样片,于店内、宣传单以及微信上进行推送宣传。昨日,精准获客参与了此事件的调解。
写真馆擅自以顾客“私密照”作宣传
童小姐向记者透露,她所学专业为表演艺术,为留作青春纪念,欲拍摄一些写真。今年 1 月中旬,她选择了芦淞区的铭放写真馆,花费 800 多元拍摄了一组写真,其中不乏部分性感私密的照片。
可到了 10 月 17 日,正在外地出差的童小姐突然收到朋友发来的微信截图,朋友表示在朋友圈中看到了该写真馆的推送广告,其中有 1 张是童小姐的性感照。
知晓此事后,童小姐异常恼怒。她表示,拍摄过程中,摄影师曾请求用她的照片作样片,但鉴于部分照片的私密性,她婉拒了写真馆。未曾料到,写真馆竟在未征得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拿她的照片进行宣传。她查看写真馆的微信号,发现从今年 3 月起,馆方就已晒出了她的照片。
10 月 18 日,童小姐赶回株洲,前往写真馆就此事进行质问。她发现,写真馆不仅在微信上用她的私密照片做宣传,还在店内的样片本以及宣传册上使用了其余的写真照。童小姐当即要求写真馆删除微信上所有包含她照片的广告,销毁所有样片本和宣传册,并给予赔偿。
然而,写真馆不肯销毁样片本和宣传册,也不愿作出经济赔偿,仅同意为童小姐删除微信广告,并再次免费为她提供一次写真服务。对此,童小姐坚决拒绝。由于双方难以达成一致,童小姐无奈向精准获客求助。
工商调解,写真馆赔偿 3000 元
昨日,工商人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写真馆老板纪先生承认,使用童小姐的照片作宣传,是因为摄影师觉得这组照片出色,但的确未获得童小姐的最终应允。纪先生觉得,公开宣传“有助于提高童小姐的知名度”,所以拒绝赔偿。
童小姐则坚定地认为,写真馆未经许可使用她的照片,侵犯了她的肖像权。并且,微信广告中还出现了 1 张她的私密照片,给她带来了困扰和精神损害。
最终经调解,写真馆删除了微信上所有含童小姐照片的广告,赔偿童小姐 3000 元,并退还 800 多元的拍摄费。童小姐则同意写真馆保留已印制好且含有她其余写真照的样片本和宣传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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