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法制日报记者 余东明
当在百度中输入“普陀法院”四个字时,跳出来的竟是“普陀法院周律师不成功不收费”这样一条广告。上海市民肖先生正是看到此广告后走进了上海某律师事务所……
12 日,官司败诉而心情烦闷的肖先生向《法制日报》记者诉说,“百度推广”收取律师广告费,发布违法且具有误导性的信息,混淆大众视听,还让他对法官产生了误解。
回顾:百度推荐所谓法院的律师
“庭上该阐述的观点未阐述清晰,庭下该获取的证据未获取到位,该跟我说明的情况也未说明。”肖先生将自己败诉的主要原因归咎于所请律师能力欠佳。
此前,肖先生的官司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审理。为寻得一位出色的律师,他在百度中输入了“普陀法院”这一关键词……
“当时我以为他是法院的律师,并且不成功不收费,这让我满怀希望。”最终败诉的肖先生不久前前往普陀区法院反映情况,“你们法院自己的律师帮我打的官司怎么会输?”
这让接待他的法官感到既无奈又好笑,法院何时有了自家的律师?于是也在百度上搜索了一下,竟还搜出了另一位“赵律师”,其在百度推广中的广告词是“普陀法院赵律师胜诉率高”。
记者还尝试输入上海市其他区法院的名称,这两条广告仍如牛皮糖一般出现在每个搜索网页上,只不过冠名换成了其他法院。点开广告,会直接引导进入发布广告的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地址以及上门路线等信息一目了然。
曝光:百度推广广告采用迷惑性措辞
据悉,百度推广又名百度竞价排名,其原理是凭借搜索技术、流量资源等方面的领先优势,把企业信息以丰富多样的形式呈现给有需求的客户,然后收取广告费。
“百度推广按照‘单价×点击数’计费,单价取决于关键词的竞价人数、点击时间段和排名先后等因素,处于动态变化之中;收费方式通常为一次性付费,自动扣除。”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
“打官司靠关系,百度推广的广告词正是利用当事人的这种心理,极具迷惑性。很多不明真相的当事人会误以为律师来自法院,同时通过‘胜诉率高’这类字眼,让人错以为这个律师与法官存在某种关联。”普陀法院的工作人员表示:“曾经甚至有律师宣称自己专门代理某某法院的诉讼,跟法官关系好,官司包赢之类的,以此谋取高额诉讼费。事后若官司胜诉,法官无辜受累,官司败诉又极易引发其他纠纷。”
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律师广告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范,坚持真实、严谨、适度的原则。该规范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律师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应当能够使社会公众辨别出是律师广告。
普陀区法院法官付荣认为,百度的此种做法为推广律师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属于损害行业公平竞争和法律服务消费者权益的虚假宣传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同时,对于因相信其虚假宣传而产生错误认知,并接受其法律服务的人来说,这也是一种欺诈行为。最为重要的是,其损害了司法机关的中立形象和公信力,是对司法权威的藐视,应当依法予以惩处。
提醒:选择法律服务要理性
当事人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需要提升辨别判断能力,识别此类推广信息,避免受到错误暗示。在选择法律服务时,应从多方面、多渠道了解律师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进行全面考量后理性抉择。
(编辑唐晓芳 杜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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