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流广告乃是基于用户兴趣及行为而实现的个性化推荐广告。当用户浏览信息流内容之际,它能自然地呈现在用户面前,进而提升用户的关注度以及点击率。信息流广告的投放模式主要借助竞价机制达成,即广告主依照自身目标与预算,设定各异的出价形式和出价数额,与其他广告主角逐信息流广告位的展示契机。
信息流广告
那么,信息流广告竞价的法律属性究竟为何?依据《广告法》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条文,信息流广告归属于商业广告的一类形式,所以必须遵循商业广告的有关规定,比如:
- 禁止包含虚假或易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或者误导消费者;
- 不可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正当权益;
- 不能把公众熟知的商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等用作自身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商标、包装、装潢等;
- 不可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或者社会团体名称中具有显著特性的部分当作自己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
- 不得运用他人企业名称或者社会团体名称中具有显著特性的部分作为自己企业的名称或者社会团体的名称;
- 禁止使用他人商品或者服务享有较高知名度的名称、包装、装潢等作为自己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包装、装潢等;
- 不可将他人商品或者服务享有较高知名度的名称、包装、装潢等作为自己企业名称或者社会团体名称;
- 不得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这类手段,对他人商品或者服务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 不得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这类手段,对自己商品或者服务进行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
- 不得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这类手段,对他人企业经营活动加以诽谤;
- 不得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这类手段,对自己企业经营活动进行夸大宣传。
信息流推广
倘若信息流广告竞价违背了上述规定,可能会遭遇何种法律风险呢?依照《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条文,信息流广告竞价或许会承担如下法律责任:
- 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
没收广告费用,处以广告费用一倍至五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广告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
- 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处以违法所得一倍至五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 被侵权人或者消费者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等;
- 遭受社会舆论和公众舆论的谴责,损害企业形象与信誉,对企业经营和发展造成影响。
信息流广告
由此可见,信息流广告竞价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广告投放手段,但同时也要留意遵守法律法规,规范广告内容与行为,以防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和损失。以下是部分建议,期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 在制作和发布信息流广告前,要对《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加以熟悉和掌握,规避触碰法律红线;
- 在设定信息流广告的出价方式和出价金额时,要依据自身的目标和预算,合理地进行选择和调整,防止过高或过低的出价影响投放成效;
- 在优化信息流广告的素材和文案时,要按照用户的兴趣和需求,创作出有价值且富有吸引力的内容,避免运用虚假或夸大的信息误导用户;
- 在监测和分析信息流广告的数据和效果时,要采用合法合规的工具和方法,杜绝使用非法或不正当的手段获取或篡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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