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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事变所引发的调侃

10.11事变引发了广泛讨论,各方看法不一,有支持的、反对的、中立看热闹的,还有调侃的。有网友用“输家、对耍、小四、一夜情”几个单词对此次事件进行了调侃。

卑微的输家:商城涨价,两类群体受重创

其一,某些传统企业的电商部,原本依靠商城每月卖出少量货物,仅够维持部门员工生计。商城一涨价,成本无法收回,员工只能失业。不过对企业而言,这只是小事,除了抱怨电子商务不靠谱,不会有其他反应。其二,代理某些产品的个体户(虽有公司执照),资源有限,但凭借自身能力和努力勉强维持生计。这些店铺是淘宝商城发展初期的中坚力量,然而当淘宝商城要进一步做强时,他们就得把流量让给强大的B2C新贵。对他们来说,商城涨价就像被城管收走推车,不仅失去了养家的途径,还破灭了未来的梦想,他们做出一些举动也能理解。

淘宝的文化:淘宝将自身文化定义为“武侠文化”,但实际上它信奉的是“流氓文化”。和国内其他互联网巨头一样,它的所作所为都是为了轻松赚钱。在虚拟世界里,“武侠”代表正义浪漫,而在现实中,“武侠”的世界可能就是流氓大亨的世界。

抢别人闺女发财,分钱时杀自己兄弟,还和权贵同流合污,这是流氓理想的生活。此次淘宝伤害的不是自己的兄弟,而是进城前的耕牛,而且这也不是它第一次这么做了。

可悲的对耍

其实,那些卑微的输家很可悲。淘宝商城要涨价、清退小卖家早已是公开的秘密,甚至淘宝还为此辟谣。熟悉中国情况的人都知道,被辟谣的事情即便还没发生,也很快会发生,更何况淘宝是一个缺少义气的“流氓文化团体”。

输家们明知淘宝要涨价赶人,也知道淘宝行事大胆,但他们不去思考淘宝涨价后自己的电商之路该怎么走,反而自欺欺人地认为淘宝是仗义的企业,不会亏待小卖家。当这一天真的到来,他们又试图和淘宝耍流氓。要知道,除了百度、QQ,淘宝在耍流氓方面难逢对手。让流氓放弃到手的利益,求饶、威胁、讲理都没用,更别说和它对耍了。流氓只怕比自己势力大的人,看看马老板面对银行时的表现就知道了。输家团结起来或许能让淘宝受点伤,但钱还是会留在淘宝手里。顺便说一句,个人认为淘宝涨价和淘汰小卖家符合其自身发展,只是过程不太妥当。

小四与一夜情

大品牌企业是正房,淘品牌和大卖家是二奶,肯烧钱的传统企业是小三,被抛弃的是小四,刚入驻商城的B2C则是刚发生关系的对象。那么,这些B2C和淘宝会有怎样的名分呢?淘宝真的长期需要这些B2C吗?答案是否定的。淘宝需要的是标准化的网站内容(注意,是标准化,而非人性化),但淘宝大物流尚未成型,只能拉几个小的B2C充数,顺便学习它们的运营模式。等自建物流体系完善、运营团队升级后,淘宝就会踢开B2C,直接从正房、小三那里进货,实现电子商务供应链精简的终极目标。

B2C长期需要淘宝吗?

答案同样是否定的。B2C追求的是估值,和淘宝销量混合对估值的影响很明显。而且,B2C从一开始就知道淘宝只是和它们“一夜情”。但现在是寒冬,CV消退并未降低广告报价,少数巨头掌控了发展机会。实力不强的B2C需要淘宝的流量来填补内心的空虚,让自己有信心迎接未来。

B2C和淘宝,都需要对方,但,只限一夜。

电商的大时代:马老板曾在阿里系发展大好时,承认自己也说不清楚电子商务的定义。他的淘宝让很多企业认为电子商务就是“淘宝 + B2C”。如今,他又告诉企业淘宝不适合它们。其实这些企业也知道,B2C也不是自己的电商之路。互联网是最大的生活空间,企业走不通淘宝和B2C的路,就要放弃这个空间吗?

一般认为,电子商务是网上选货、下单、收货付款。但且不说当下热门的O2O模式。当顾客用手机GPS找店铺,看到其他顾客的评论后购买并发表评论,虽下单和支付在店里,能说这不算电子商务吗?当顾客进店出示打折卡,系统根据其在联盟店的消费记录算出喜好并促成交易,能说这和电子商务无关吗?当企业利用互联网让忠实客户随时了解促销信息并吸引他们购买,能说这些客户不是电子商务客户吗?当有人在微博展示产品引来多人购买,能说这不算电子商务吗?很久以前,就有人预言电子商务发展的最终结果是所有商务都电子化,那时才是电子商务的大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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